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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拉面经济调研报告时间:2016-05-05 一、拉面经济情况介绍: 拉面经济是青海省最具特色的民生产业。始于化隆、循化的拉面经济经过20多年的创业发展,已形成以海东为主体,带动西宁等地辐射发展的产业集群。截止2014年底,青海省在全国 280 多个城市开办拉面店达2.9万余家,年营业额达 180亿元,年纯收入45 亿元 ,在全省转移输出的117万农村劳动力中从事拉面经济的达18万人,年工资性收入近65亿元,其中海东市在全国各地开办的拉面馆数量达2.3万余家,从业人员15万人,年营业额达150亿元,实现纯收入30亿元,务工人员工资收入10亿元。构建起小拉面“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已走出了一条具有青藏高原民族特色的快餐业发展之路,在国内快餐业中占有一席之地。但面临现代快餐业发展的新业态,拉面业普遍存在新的经营理念和模式缺乏、组织化和专业化程度低、自我管理约束意识不强、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较弱等现实问题。 二、预期目标 到十三五末,经营的拉面店以及特色餐饮店总数达到4万家,从业人员总数达到25万人。以拉面为主的特色餐饮业及相关产业年经营收入达到300亿元,经营年纯收入达8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年工资性收入达100亿元,以拉面为主的特色餐饮业以及相关产业成为全省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品牌龙头企业带动连锁经营的发展模式基本形成,连锁经营店力争达到拉面店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现有政策导向: 3.1扶持品牌培育和连锁经营。 鼓励和支持拉面经营者,顺应现代快餐业的发展需求和市场选择,加快升级改造,力争在5年内,把以小门面为主体的拉面店普遍升级为特色店、品牌店。在重点扶持“化隆牛肉拉面”、“撒拉人家”、“中发源”、“撒拉花儿”等有市场认知度的品牌的同时,本着体现青藏高原特色和清真饮食文化内涵以及统一经营模式和服务标准的要求,做好其它拉面品牌的培育和推广工作,推动提升品牌的内在品质和商业价值。鼓励拉面经营者培育和申报“中国驰名商标”“青海省著名商标”,重视品牌资产保护,抓紧完成“化隆牛肉拉面”“撒拉人家”以及反映“大美青海”特点的拉面、餐饮品牌的商标注册。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品牌示范店,以品牌和资本为纽带发展连锁经营。对达到品牌化连锁经营要求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扶持。对新开办的拉面店加入品牌连锁经营的,予以重点扶持,以引导更多的拉面店走品牌化连锁经营之路。 3.2推动拉面产业链条延伸发展。 从保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推动拉面产业上下游融合发展,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结合“黄河彩篮”等现代菜篮子生产基地、牛羊养殖基地建设等,发展一批拉面原料可溯源的定点生产基地,以及专业化的拉面原料加工企业。扶持拉面原材料配送基地建设,吸纳社会资本和商贸流通专项资金,在海东工业园物流园区建设拉面原料配送基地、品牌孵化基地,鼓励发展快捷、便利化的拉面原料冷链物流网络,逐步形成以拉面为龙头,带动以拉面原料为主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配送的接续产业链,开辟青海牛羊肉和土特产品直供直销的绿色通道。 3.3鼓励拉面经济走出国门和返乡创业。 借助“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回族、撒拉族的民族纽带,鼓励拉面经营者走出国门,拓展中亚、西亚、中东市场,率先推动撒拉族拉面经营者到土库曼斯坦发展。开辟绿色通道,为合法出境从事拉面等餐饮产业的人员在办理出入境手续方面给予特殊便利。积极引导拉面原料供应清真食品企业开展国际HALAL(清真)认证工作,为拉面经济走出国门、打开国际市场奠定基础。积极吸引和鼓励拉面经营者回乡投资创业,引导拉面从业者围绕主业搞创业,返乡开展与拉面产业相关的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和配送等生产经营活动。鼓励拉面从业者发挥熟悉输入地市场又熟悉输出地资源的优势,借助“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青海本地特色产品与输入地市场嫁接创业。支持拉面从业者众筹合作返乡创业,发挥资金聚合效应,联合创办生产经营主体。搭建拉面从业者返乡创业服务平台,本着“政府提供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要求,主动为拉面从业者提供服务,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中各项扶持政策措施。 3.4搭建信息和宣传平台。 结合拉面品牌孵化基地和原料配送基地建设,在海东工业园区物流园设立全省拉面综合信息平台,将我省开办的所有拉面店基本信息、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信息、连锁经营需求信息、产业链上下游对接信息等纳入平台,打造集营销推介、公共服务、协调管理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加快实施“互联网+拉面”行动,深化与腾讯网等大型综合门户网站合作,利用网络专题频道、微信公共平台等,搭建青海拉面宣传推广和线上营销平台。资助拍摄拉面经济专题纪录片和电视片,在主流媒体宣传我省拉面经济发展历程和愿景,深化宣讲我省拉面人创业发展的生动故事,进一步扩大拉面经济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现有的扶持政策 4.1财政支持力度。 省政府及拉面产业形成规模的市、县(区)两级政府设立扶持拉面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15年省政府安排拉面经济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其中财政贴息资金3000万元,扶贫资金2000万元,并每年保持适度增长,主要用于拉面经济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贷款贴息、扶持龙头企业推广拉面品牌和连锁经营补助以及支持创业奖励等。对走出国门成功开办拉面店者,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拉面驻外劳务办事机构补助经费300万元,各市、州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对已组建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并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可在创立初期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4.2强化融资扶持。 按照自愿申请、依规担保、财政贴息的原则,创造条件向拉面经营户提供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支持,重点扶持创办连锁经营店。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为20万元,对合伙经营创办拉面店的按照人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确定;对新招用我省城乡失业人员比例高于员工总数40%以上的,贷款额度可扩大至300万元,对个人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在20万元并按期还本付息的,可按其还本付息凭据给予2年的全额贴息;对额度在20万元以上的,给予2年50%的贴息。金融机构探索开发符合拉面经济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完善信用评估机制,扩大抵押物范围,开展拉面品牌、商标、经营权质押试点,加大对拉面经济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加强政府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对拉面经济的投入力度,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搭建社会融资平台,着力解决拉面经济发展融资难的突出问题。扶持龙头企业集聚联合发展,培育股份制拉面公司,力争到2020年有1-2家拉面餐饮公司股票上市流通。 4.3落实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对初次开办拉面店并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经营者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励;凡新招用我省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龙头企业或拉面店按人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从事拉面经济的高校毕业生、困难失业人员、退伍转业军人和残疾人,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培训、人事劳动档案托管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并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在省外开办拉面店并新招用省内各类未就业人员自行组织技能培训的,可享受与省内企业同等的技能培训补贴。对异地务工的拉面从业者提供便利化的社保医保服务,做到应保尽保。对参加医疗保险的务工人员,开辟异地住院诊治绿色通道,可先住院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4.4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将发展拉面经济纳入我省“十三五”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予以重点扶持。将扶持拉面产业列入政府扶贫政策范围,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落实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和鼓励农村贫困人员从事拉面劳务活动。将拉面产业纳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范围,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落实农牧业扶持政策措施,安排农牧业发展扶持资金支持拉面发展;对发展连锁经营的龙头拉面企业,可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资金扶持优惠政策;对从事以拉面原料生产、加工和配送为主的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相应的项目扶持资金。 五、海东其他想法。 按照“扩大数量与提高品质”相结合的思路,紧紧围绕“体现青藏高原地域风貌特色和清真饮食文化内涵”的品牌打造理念,把发展以拉面经济为重点的特色餐饮产业和与之有关的产业,如:高原土特产、清真牛羊肉加工配送等,作为海东市特别是化隆、循化、民和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和老百姓增收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大政府宣传引导和扶持力度,以打造品牌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为重点,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加快推进拉面经济扩面升级提档步伐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进程,努力把每个拉面店打造成宣传大美青海的窗口和推销青海土特产品的门店。 六、竞争对手兰州拉面整合情况 兰州拉面走品牌化和连锁化的龙头企业是东方宫兰州牛肉拉面,东方宫兰州牛肉拉面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它的前身是由马石斋先生于清朝末年创办的万寿宫餐馆,其牛肉拉面特点是汤清、味浓、入口醇香,面条筋道、有弹性、入口滑爽,色泽鲜亮、香气扑鼻,营养搭配合理、符合人体所需是名符其实的中式营养快餐。依托东方宫品牌,兰州东方宫清真餐饮集团公司成立于2000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家经营集粤菜、京菜、地方特色民族菜、中国兰州牛肉拉面及牛肉拉面原料(调料)配送、技术指导输出、培训为一体的大型加盟连锁企业,是由兰州市政府指定面向全国推广兰州牛肉拉面,向外宣传兰州牛肉拉面文化不断自主研发推广兰州特色快餐美食的新型现代化示范企业。东方宫现在大约有400家店,从加盟店开设后,对青海的拉面店产生很大压力。 |